全球微動態(tài)丨盛京銀行起訴恒大子公司:向恒大提供約325億元資金未能收回

來源:澎湃新聞


(資料圖)

11月1日晚間,中國恒大(03333.HK)公告稱,公司子公司收到遼寧省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(“法院”)發(fā)出的執(zhí)行通知書,該子公司是民事訴訟案件的被告人,原告人是盛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。

公告內容顯示,原告人于2020年至2021年期間向恒大集團提供資金,合共人民幣325.95億元。該子公司持有新疆廣匯實業(yè)投資(集團)有限責任公司合共40.96%股權(折注冊資本人民幣2118431963元),該子公司以30.99%股權(折注冊資本人民幣1602434059元)向原告人提供質押擔保(“該質押”)。因原告人未能收回資金,向法院提出起訴。

根據該通知,該質押項下的質押股權已被執(zhí)行,原告人可拍賣、變賣該質押股權,原告人對所得價款在擔保的人民幣325.95億元范圍內優(yōu)先受償;及該子公司須承擔訴訟費、保全費(約人民幣1.63億元)。截至本公告日期,該質押股權尚未被拍賣或變賣。

今年9月,恒大集團徹底退出了盛京銀行(02066.HK)。當時,恒大集團(南昌)有限公司持有的盛京銀行12.82億股股份(內資股)在阿里拍賣網完成拍賣,成交價格為73.07億元。這部分股權的評估價為75.629億元,起拍價73.07億元,最終以起拍價成交。

根據拍賣競拍結果,沈陽市和平區(qū)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、沈陽高新發(fā)展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、沈陽銳金資產經營有限公司、北京國銳控股有限公司、北京城環(huán)城國際汽車配件城有限公司、山西禹王煤炭氣化有限公司、遼寧國科實業(yè)有限公司通過競買號Y8176于2022年9月7日10時在遼寧省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于阿里拍賣平臺開展的“恒大集團(南昌)有限公司持有的盛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(內資股)”項目公開競價中,以最高應價勝出。

沈陽市和平區(qū)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為沈陽市和平區(qū)國資委全資控股公司,沈陽高新發(fā)展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為沈陽市渾南區(qū)國資委全資控股公司,沈陽銳金資產經營有限公司控股股東為沈陽市沈河區(qū)國資委。

盛京銀行總部位于遼寧省沈陽市,前身是沈陽市商業(yè)銀行,2007年2月經中國銀監(jiān)會批準更名為盛京銀行。2014年12月29日,盛京銀行在香港聯(lián)合交易所主板成功上市。截至2022年6月末,盛京銀行的資產總額為10562.68億元,較2021年末增長5%。今年1-6月,盛京銀行的營業(yè)收入為80.81億元,同比下降5%;歸屬于母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9.44億元,同比下降8.4%。

標簽: 盛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恒大集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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